這世上很多事情是我們無能為力的   知道了這類的事情   總讓我心情沮喪


漁網撒下去再撈上來   一般只有三成左右的經濟魚類在其中


那些被丟回海裡去的七成其他魚類   是陪葬的倒楣鬼   他們的死   實在很沒意義


但是下面這件事很有意義   相信也大有可為   希望大家一起來努力


禁售捕獸夾


在此提出應予管制之原因:


1. 捕獸夾是對人類及動物,皆具有強大殺傷力的陷阱性捕具!只要一放置,包括保育類動物(如台灣彌猴)、狗貓、甚至人類,都可能誤踩,造成重傷。捕獸夾已在全台造成數百起流浪狗、貓四肢遭到夾斷的案例。若為捕鼠,市面上早已有相對安全的替代性用品,如捕鼠籠、捕鼠夾等捕具。


2. 捕獸夾在使用上極易觸法!放置在非捕獵區,即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若傷到狗貓則違反動物保護法。但其銷售通路卻在一般的五金行即可購得,且價格低廉,法令顯然有矛盾之處。若不肖人士使用捕獸夾進行違法行為,他不須現場持武器行兇即能得逞(因案發時有不在場證明,警方也就難以緝兇)


3. 捕獸夾放置後無法保證完全回收!放置者亦容易遺忘放置地點,因此造成山區或都市中有越來越多的陷阱,就像隨時會傷人的地雷一般。


被捕獸夾所夾到的動物,常引發感染或併發症,致死率極高,英美等先進國家早已禁用。捕獸夾已經殘害許多野貓野狗了,希望可以立法管制,讓捕獸夾不得隨意設置擺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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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新的立法   需要半數以上的立法委員同意   而目前我們有兩百多名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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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委員王塗發


吳明敏吳清池李全教李俊毅李嘉進
杜文卿召集委員柯淑敏唐碧娥翁重鈞張碩文張麗善
彭紹瑾黃宗源召集委員黃健庭劉銓忠蔡勝佳蔡錦隆
鄭國忠顏文章羅世雄


(其他立委參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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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為求效率   陳情內容請參考回應中6樓法律專家的長篇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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