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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對岸來的華人在此間開了一家托兒所


最近被人檢舉在安全上有違法情形


20幾個小朋友只有一個逃生門


檢舉人說萬一大火燒起來   後果不堪設想


市政府在收到檢舉信後多次提出警告   明白指出若不改善就必須關門大吉


 


這裡規定   超過10個小朋友   就至少必須有兩個以上的逃生門


托兒所的人辯稱當初市政府明明批准其營業


市政府則回應說   批准的是作為非關教育的營業用途


但是負責人馮小姐仍不甘心的與市政府和消防局周璇對抗


這樣的結果是


在一切依法處理的洋人社會   馮小姐即將面臨被起訴的命運


 


洋人不明白簡單明瞭的違規事件為何對方老是拖泥帶水屢勸不聽??


只好歸因於語言隔閡導致的溝通不良


 


在我看來   或許更應該是文化隔閡所致


中國人講的是情理法   洋人腦袋裝的是法理情


完全相反的邏輯習慣   溝通不良也不奇怪


之前朋友開餐廳   市府檢查人員發現給行動不便人士使用的廁所比規定窄了1.5公分


即刻要求重新來過   完全沒有通融餘地


洋人覺得這是再正常自然不過的事   朋友卻氣得罵翻天


 


這次台中的那把無情火燒走了9條命


大家又老調重彈的說要""全面檢討""   當然也不忘順勢拉倒楣的老胡一把


倒楣的老胡趕緊拆了兩家明顯違法的店


只見業者明明違法了   叫囂聲音還超大


幼稚可恨的惡魔黨更連立即教訓也沒學到的還高舉一堆火把進場假質詢真玩火


 


冬天裡的這一把火


能否燒醒全民預防勝於治療的觀念


把法律當參考的民族性不改   只怕以後還是常常要""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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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葫蘆

    明知不可而為之;雖千萬人吾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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