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口洋文、留假地址 老外交通罰單呆帳高築
外籍人士在台灣交通違規,往往只要滿口英文,又留下假身分、假地址,常常會讓開單的員警難以查證,事後更是催繳無門。根據統計,像是這樣的賴帳手法,光在台北市,就已經累計了高達1400萬元的罰單呆帳。
台北市議員侯冠群表示,「罰單金額908塊(美金),因為本人超速,超速到120多英里就是200多公里(記者:你是回台灣後,罰單還寄給你嗎?),對,我大概回來之後兩個禮拜我就收到了。」
侯冠群舉自己為例,人在美國,違規罰單還會追到台灣來,但換成老外在台灣違規,光是台北市罰單呆帳就已經超過1400萬。侯冠群說,「他碰到我們的員警,他違規了,他就講英文,然後拿了外國駕照,我們員警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為什麼?因為我現在開了你罰單,我也不知道你的住址,就算我開了你罰單,可能也收不到啊!」
監理處催收課長張積雄表示,「他不繳的話,我們會按照規定移送強制執行,案子會由行政執行處來處理。」
監理處說會催收,但遇到違規老外不繳就是不繳,相關單位也束手無策,而員警心知肚明這罰單開了也是白開,有人乾脆不開了,惡性循環下,老外違規的問題恐怕越來越大。(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朱凱翔、柯俊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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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以上這則新聞 心中不止生氣 還有點窩囊的感覺
一時間腦中出現一幕幕洋鬼子在台灣違法犯紀後還囂張跋扈破口大罵的畫面
該報導中指出 相關單位也束手無策 我倒是想起一個身邊的例子:
有位長輩朋友年輕時在美國留學 學成返台的幾天前超速被抓
該長輩雖然知道如果不交罰款 再入境時會有麻煩 但是想想反正不會再去美國 於是選擇不交
30年過去了 他因故想移民紐西蘭 紐國移民局要求出示所謂"良民證"
"良民證"必須由所有他曾經踏足過的國家開立 也就是台灣和美國
他萬萬沒想到 30年前的那張罰單紀錄還在 美國方面堅稱要補交罰款才能開設"良民證"
為了移民 這位長輩只好乖乖連本帶利奉還美國國庫
所謂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難道我們不可以依樣畫葫蘆嗎?!
洋人既然能入境 總有護照吧 不確切掌握其護照資料就不放行!
管他滿口英文洋腔洋調亂掰一通 有種就永遠不要離境 否則下次入境台灣前請先交錢!!
只要有心 辦法是人想出來的 憑什麼讓洋鬼子這樣唬弄!!!
1400萬元 可以幫助多少自己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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